(转自重庆晚报10月16日第9版)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物管公司只出具一张普通收据,没有税务部门提供的正规发票.近日,一些小区业主打进本报热线966988,质疑物业公司这种做法。 彭女士是涪陵区双龙大厦小区的业主。她介绍,小区水电气费都由物管代收。每月物管公司收费后,出具给每位业主的是一张收据,上面有物管费和水电气费。彭索要税务发票,收费人员称公司收费都是只有收据。对此彭女士十分不解。 记者随后在渝中、江北、沙坪坝等区部分小区调查发现,物管公司收费后向业主出具的多为收据。 南坪知音阁小区姜女士说,一直都是物管公司上门收费然后出具一张水电气和物管费在一起的收费清单,上面有物管公司财务印章,没有正式发票。 对此,管理南坪知音阁小区的重庆渝海物管公司办公室胡主任解释,为防止部分工作人员乱使用发票,公司一般只给各小区业主提供收费清单,不直接开具税务发票。“并不是公司不开发票,而是很多业主没有要求开发票。”如果业主需要开发票,可联系小区管理处或直接到总公司来办理。 管理涪陵双龙大厦的长锋公司向经理则表示,物管公司收取物管费时开收据,整个行业都是如此。 “收费不开发票,就可能涉嫌偷逃营业税。”市地税局税务稽查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物管公司收取物管费时,不管业主是否要求,都必须出具正规发票。收费不开正规发票一经查实,税务部门将按《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最高可罚1万元。 |